1、判断婚姻是不是涉及胁迫的规范
判断婚姻是不是涉及胁迫的规范如下:
1.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;
2.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;
3.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预,所以,胁迫行为应具备违法性;
4.须相对人受胁迫而缔结婚姻关系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2、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吗
胁迫婚姻不是无效婚姻,而是可撤销婚姻,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,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。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婚姻胁迫
3、胁迫婚姻如何向法院申请撤销
1.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、副本及有关的证据;
2.人民法院同意原告提交的文件、材料,进行审察,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;
3.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;
4.被告作出书面答辩;
5.开庭审理;
6.法院做出判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,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
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他们当事人。